摘要
为了保护案外第三人合法权益,《民事诉讼法》为第三方增加了第三方撤销系统,因为它们不是当事人之间有效地侵犯原始判决、裁决或调解文件的主题。第三人撤销之诉不仅可以抑制恶意诉讼,还能保障第三人的程序参与权和弥补其他制度对第三人权益保障的不足。但在司法实务中,第三人撤销之诉并未达到预期效果,出现了诸多问题。本文从第三人撤销之诉出现的问题等方面阐述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性质,通过对该制度的不足之处的评析,参考域外关于该制度的立法,对第三人撤销之诉制度从调整立法体例、缩小客体范围和建立配套机制等方面的完善提出意见。
出处
《区域治理》
2019年第37期122-124,共3页
REGIONAL GOVE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