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家治国方略诞生于春秋战国兼并战争的刺激。法家治国方略存在根本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以提升国家能力为目标,法家以"功业"为皇权正当性基础,形成卡里斯玛权威,难以克服稳定性、可持续性均不足的问题,导致整个官僚系统核心支点不稳定。在国家认同方面,法家以国家主义为立场,导致国家目标与民众认知以及六国文化心理结构之间尖锐冲突。在法律适用领域,法家规范主义立场导致法律规范与事实不对称,其结果是秦法严苛。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97-103,共7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