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京津冀地区是我国人口流动较为集中的区域之一,其人口流动的类型、特点等具有区域性。从京津冀区域性发展角度而言,京津冀区域性人口流动是在京津冀三地人口流动基础上的二次转化。相应地,京津冀区域性人口流动的调整也不是京津冀三地人口流动调整的简单"相加"。人口流动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参与因素。因而,在将京津冀区域性人口流动调整纳入京津冀区域性整体发展的同时,需要注重法律这一重要社会调整手段的运用,使人口流动的法律调整融入区域社会管理与区域发展之中。
作者
王志强
刘园园
WANG Zhiqiang;LIU Yuanyuan
出处
《经济与社会发展》
2019年第5期27-39,共13页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基金
2017年天津市国际性智库聚集地建设课题一般项目(2017-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