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站讯2020年3月6日,水利部以水总【2020】33号文印发了《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失误问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结合了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实际,适用于初步设计批复后的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失误问责。《办法》明确了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失误的分级标准和问责标准,将实现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失误问责的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将压实勘测设计责任,促进勘测设计质量不断提升。
出处
《水利规划与设计》
2020年第4期135-135,共1页
Water Resources Planning and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