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中的“内容”审查标准 被引量:3

On the Content Examination Standard in the Normative Documents Toge-ther with the Review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当下,人民法院在对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时,大多采取的是不抵触、不违反、无明显违法等审查标准,甚至采取所谓"填补空白"的审查标准。按照这些标准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绝大多数都被认定为合法,很少审查出规范性文件的违法问题。这种审查标准,难以发挥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制度的监督功能,也会使该制度预设的目标落空。要将规范性文件制定时严格的"根据"标准作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查标准,在对规范性文件审查时,不仅要看规范性文件是否有明确的上位法依据,同时还要看规范性文件是否严格按照上位法的规定来制定。
作者 王春业 Wang Chunye
机构地区 河海大学法学院
出处 《江汉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30-136,共7页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课题“实证视角下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制度研究”(17SFB2013)。
  • 相关文献

二级参考文献72

同被引文献45

二级引证文献1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