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音乐作品的内容与形式的关系问题是音乐美学的核心问题之一,也是作曲、表演、鉴赏、教育等音乐实践必须回答的问题.这一问题连接着音乐作品的存在方式,不同方式存在的音乐作品亦有不同的内容和形式的关系.内容是音乐作品内容与形式关系问题的主要方面,音乐作品的内容不仅是作曲家通过作品提供的,也是表演者通过演奏和演唱提供的,还是音乐听众在接受音乐作品过程中通过感知、回忆、联想和想象提供的,所以,音乐作品的内容是主客体同构的.音乐作品内容与形式的关系是多层级的关系,音乐作品、乐音运动、乐音材料等三个层级的内容和形式各不相同.在肯定汉斯立克关于音乐没有内容观点的学术贡献同时,也应看到汉斯立克的观点在音乐实践环节,造成了较大的思想混乱,使得音乐越来越像是作曲家的数字游戏,使得音乐越来越远离社会、远离听众.
出处
《音乐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91-101,共11页
Music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百年‘海派’传统器乐文化研究”(项目编号:15BD050D)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