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量的符号一般为单个字母,并一律采用斜体(pH例外)。必要时,可在量符号上附加角标。2.在表达量值时,在公式、图、表和文字叙述中,一律使用单位的国际符号,且均用正体。3.不可修饰单位符号,如:加缩写点、角标、复数形式。4.在图和表中,特定单位表示量的数值时,用量与单位相比形式,如:L/m,m/kg,cB/(mol·dm3)。5.不能把ppm,pphm,ppb,ppt,rpm等缩写字作单位使用。6.词头不得独立使用,也不能重叠使用。如:μm,不用μ;pF,不用μμF。7.组合单位的分母中一般不加词头,也不在分子分母同时加词头。如:kJ/mol不写成J/mmol,MV/m不写成kV/mm。
出处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学报》
CSCD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42-142,共1页
Proceedings of the CSU-EP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