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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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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民政部、国家财政部日前下发通知,确定北京市海淀区等59个市(区、州)为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据悉,截至目前,全国已有5批共203个市(区、州)成为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通知要求,要严格指导督促各试点地区按照民函[2016]200号和民办函[2019]126号文件要求,结合当地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实际,适时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作者 王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下半月)》 2020年第3期14-1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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