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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海事:助力战疫将为企业减负约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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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4日,湛江海事局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关于“3月1日至6月30日,免收进出口货物港口建设费,将货物港务船舶数量逐步增多,广州南沙海事处将进一步落实各项服务保障措施,坚持防疫和安全监管两手抓、两不误,全力保障自贸区企业和船舶的全面复工复产。(李洪昌上官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等政府定价收费标准降低20%,取消非油轮货船强制应急响应服务及收费”的会议精神。该局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工作,拟订内部工作要求,明确免收期间港口建设费申报人申报要求、征管工作要求等事项,做到职责清晰、流程明确,让缴费人看得懂、弄得通,切切实实享受到惠民政策,为企业减负。
作者 李星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珠江水运》 2020年第6期49-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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