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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解读(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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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人身险外资股比限制从51%提高至100%的过渡期,由原定2021年提前到2020年。6、将原定于2021年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2020年。2019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列出了金融等领域的对外开放路线图: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的外资股比放宽至51%,并于2021年取消金融领域所有外资股比限制,近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将原定的2021年提前到2020年是国家加速金融业开放的有力举措。
作者 陈贵 周玮琼
机构地区 明律师事务所
出处 《现代工商》 2019年第11期80-81,共2页 Modern Industry &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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