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地方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主要经验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1979年7月,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地方组织法,赋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2000年出台的立法法从法律上确定了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2015年立法法修改,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2018年宪法修改为这一规定提供了根本法依据。赋予和扩大地方立法权,是我国立法体制发展的里程碑,是国家治理方式的重大制度安排。
作者 曾庆辉
出处 《人民之友》 2020年第2期69-69,共1页 People's Friend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