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宣布自2020年起,所有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均采取“以收定支”的方式确定。同时,自2020年起,新增海上风电和光热项目不再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由地方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支持,按规定完成核准(备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全部机组完成并网的存量海上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热发电项目,按相应价格政策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
出处
《电力系统装备》
2020年第3期10-10,共1页
Electric Power System Equi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