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疫情防控需要,运营商为个人用户提供相应的途径信息查询服务,由此触发相应的授权和个人信息使用与保护的连锁反应,导致在《网络安全法》和突发公共事件相关法律之间的选择性适用问题。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情形一方面会非常态化地收集和处理个人信息,另一方面也需要明确授权和规则边界,并施以严格保护。不特定用户的途径信息由于未明确其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定位,因此用户、运营商、疫情联防联控机构和其他第三方在本次疫情中基于疫情防控或其他法律法规符合性的价值选择和平衡考量,将为法律及其施行的完善提供重要的评价依据。
出处
《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
2020年第3期30-34,共5页
Information Security and Communications Priva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