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安德鲁·劳埃德·韦伯创作的音乐剧《歌舞魅影》在"制造气氛"方面有独到之处,剧作主要通过叙事艺术、舞台设计、声乐、道具等方式为"气氛"的营造铺设条件。在此基础上,观众通过身体的临场感知使得"气氛"的生成变为现实。这两个连续的层面保证了观众对《歌剧魅影》'气氛美"的欣赏成为可能。简言之,通过对"气氛"的感知,观众产生美的判断。这种判断反过来证明"气氛"乃是一种处于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居间物,它与美有着天然的相似性。或者可以说,这种既不是主观美也不是客观美的类似物,正是美生成的依据。
出处
《四川戏剧》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46-49,共4页
Sichuan Dra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