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的科技发展,视听资料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但关于私录视听资料证据合法性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争议。我国在关于私录视听资料证据合法性的判断标准还存在着很多不足,如立法缺乏可操作性、法官对于私录视听资料证据合法性的自由裁量权过大、私录视听资料的适用面临着价值冲突等问题。为了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解决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我国应该在立法方面明确录视听资料证据合法性的认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对法官自由裁量进行限制、在判断私录视听资料是否适用时应进行利益衡量。
出处
《青年与社会》
2020年第6期56-57,共2页
Young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