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1年,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接受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委托,负责起草《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成为律师参与地方立法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此后类似的事例逐渐增多。目前律师参与地方立法的形式是多元化的,从律师参与立法的实践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委托律师协会或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界的精英起草法律法规草案;二是就法律法规草案重点征求律师界的修改意见,由律师以个人的名义或者由律师协会以组织的名义出具供立法机关决策参考的“立法意见书”;三是当选为人大代表的律师,直接参与立法过程;四是担任立法机关的立法助理、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