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11月19日,华谊兄弟出资10.5亿元收购冯小刚所持的东阳美拉传媒有限公司70%的股权,并签订股权收购的对赌协议,此后类似的"兄弟"对赌行为层出不穷。这需要我们从学理意义上回答"组织为什么存在?"——是资本的疯狂,还是对风险的嫌恶;是违法的行为,需要政府的规制,还是合同制度的创新,需要社会的包容与呵护?为了回答上述问题,本文基于影视行业的合同理论,借鉴好莱坞合同制度演变的历史,探索基于"兄弟"对赌合同所设立的"组织"的本质与诉求,并尝试在创意经济时代这个背景下分析其管理学意义。
作者
周正兵
朱曦济
Zhou Zhengbing;Zhu Xiji
出处
《当代电影》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06-111,共6页
Contemporary Cine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