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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双周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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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江被赋予更大用地自主权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赋予省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决定》明确,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浙江被列为首批试点省份,试点期限1年。
出处 《今日浙江》 2020年第5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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