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简便易行,“圈阅”制度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文中被普遍采用,并一直沿用至今。我国自古就有在公文上签名的做法。早在三国时期人们就开始在文书和契约上签字署名,以示确认,史书上称之为“押”。唐宋时期,官员们在进呈公文或传阅书牍时,改变了过去署全名的做法,只写上自己的字,表示“阅过”之意。而据史料记载,“圈阅”的形式最早可追溯至北宋时期。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后,王安石每天都要审阅大量的公文,并在阅后写上一个“石”字。
出处
《秘书工作》
2020年第3期70-7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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