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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设关地不等于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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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非设关地走私逐渐成为司法实践中一个经常被提及的概念。比如在去年4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就曾对外通报了一起案件:两名被告人伙同其他船员,驾驶一艘船只从舟山市出发,偷越边境至台湾地区基隆港装运白糖共计1003.25吨,并于次月绕关入境至上海市某码头进行卸货,随后又通过吊车过载给卡车运往内陆河北等地销售。事后经统计,该案偷逃应缴税额达354万元。
作者 陈侃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检察风云》 2020年第7期68-69,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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