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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办发[202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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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第二批四川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6个)和四川省古籍保护单位(12个)名单已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公布。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认真总结经验,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我省珍贵古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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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3期26-2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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