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人工智能对人权影响的认识分为积极与消极两派,前者将AI视作为人类服务的客体,认为AI会帮助人享有更好的人权,后者认为AI将取代人并带来社会关系、人的存在状况的巨大改变。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社会技术异化导致人的主体性丧失,今天的AI也带来了自我价值与主体性迷失问题,法兰克福学派对技术理性统治的批判也印证AI造就的技术理性统治将带来对人的更为深入的控制。人工智能负面人权影响的根源在于技术的资本主义应用,对此可能的规范路径在于,近期路径是在AI设计中融入保障人权的价值理念,用技术实现人的最优发展;远期路径是将AI技术掌握于国家手中,造福全体人民,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5-11,共7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视野中的‘人权’研究”(19YJC71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