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艺术创作过程是人类对现实世界和自我的认知过程,也是人类通过作品反思现实社会和自我的过程。艺术的时代性呈现出多样性表达,归根结底是创作主体、客体与工具之间的相互发展、适应与妥协的结果。人工智能“艺术创作”本质上并没有改变“艺术源于劳动”的论断,它是在大数据技术支撑下,以互联网、云计算、算法等技术为基础、实现的数字输出。创作主体艺术思想的体现决定了它的非完全意义上的艺术性,但它的可发展性凸显了人类通过艺术实现自身自由的诉求。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47-52,共6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17年度江苏省教育系统党建研究会课题“高校虚拟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孵化器领导力研究”(2017JYDJ-YB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