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10月25日《中国与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协定》(简称《协定》)正式生效,中国-欧亚经济联盟经贸合作迈入了新进程。双方的合作,不仅能够促进能源贸易投资的扩大,还能够改善中国外贸环境以及开拓去产能新市场。然而欧亚经济联盟内部向心力不强,经济发展后劲不足以及外部环境的影响和干预,对双方经贸合作的成效、规模和深度均有不利影响。因此,中国应该加速推进中国-欧亚经济联盟能源合作共同体建设,加强双边经贸合作与“一带一路”倡议的对接以及以《协定》为基础加速推进双边自贸区谈判,进而不断拓展双边经贸合作空间。
出处
《对外经贸实务》
北大核心
2020年第3期17-20,共4页
Practice in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