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当前警用无人机执法法律规范主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公安部出台的部门规章,具有法律效力不高、规定内容模糊、针对性不强等缺陷。警用无人机执法涉及"人""机""行为"三个层面,内含公共安全维护和个人隐私保障的平衡,故相应法律规范也必须依此加以整合。在构建警用无人机执法法律体系时,应以中国民用航空局的规范性文件为基础,与公安执法的法律法规一致,及时补充具体执法细则。
出处
《中国市场》
2020年第12期103-104,共2页
China Market
基金
湖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社会治安治理研究中心资助项目“警用无人机执法框架研究”(项目编号:2019C016)
湖北警官学院2019年度科研计划项目自选课题“警察监控与隐私保护之平衡研究”(项目编号:ZX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