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规合一”是深化行政管理制度改革的产物,最早于2002年前后提出,旨在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整合有限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多规合一”被提上日程,并在全国部分地区试点。土地规划是“多规合一”施行的重头戏。当前,社会经济进入转型期,改革进入全面深化深水区,引发有限土地资源与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之间矛盾凸显。土地价格上涨,行政规划及确权滞后,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农民受土地利益的刺激等因素,导致土地案件居高不下。审判实践中,适用“多规合一”的思路和方法妥善处理土地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未尝不可。本文以海南二中院及辖区基层法院2013至2016年度的3106件土地案件为调研对象,重点对“多规合一”推行中引发土地案件进行分析,查找问题成因,对症下药,提出策略建议。调研报告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考察“多规合一”的历史,了解“多规合一”的理论形成、实践探索。第二部分“多规合一”推行中海南西部土地案件概况,从土地案件的审理数量、类型以及特点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具体总结。第三部分“多规合一”推行中土地案件审理中的问题成因,分析总结出七大问题。第四部分“多规合一”背景下土地案件审理建议。提出:准确把握五大审理辅助规则、养成用请求权基础分析的思维方式裁判案件、尽职履行对当事人请求权的答疑释明与导诉义务、建议构建“末端式”无障碍纠纷解决机制。
出处
《特区法坛》
2019年第11期43-56,共14页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