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厘清智能理性与制度理性之间的关系逻辑。法治领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阵地,其中的司法科技创新指向智能理性,体制机制创新指向制度理性,因而妥善把握两者的关系可以作为对待两种理性的示例。展开来说,认识和处理司法科技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的关系,既要批判"无关论",亦要澄清"并行论";关键在于夯实"双驱论",在一种"创新"的路线图中糅合另一种"创新"的元素,实现"绞合双驱"。这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特色之路,亦是司法领域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作为。
出处
《国家治理》
2020年第11期59-64,共6页
Governance
基金
201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大数据证据研究”(项目批准号:18CFX03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