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纠纷背景|2015年10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某镇进行棚户区改造,按照此次棚改政策,居民王某可以将现有的五层半房屋调换四套商品房。王某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丈夫李某于2010年去世。她计划对未来的四套商品房进行如下分配:三个儿子得各一套,自住一套,女儿李小某因早年嫁至外村不分配房子。李小某闻讯当即表示反对,要求王某把欲留自住的一套房子分给她,并称在房屋产权问题未弄清楚以前,不会签字同意拆迁老房子。各方当事人为此争执不下,遂申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出处
《人民调解》
2020年第3期46-48,共3页
People's Medi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