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购平台中网店通过招募一些假扮顾客的“消费者”虚构交易订单,冲销量、刷好评的刷单行为破坏了网购环境下正常的消费评价体系,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刷单行为在总体违法性层面来讲可以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刷单行为人在刷单行为中有可能对消费者造成直接或间接的侵权,行为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刷单者与店主构成侵权法中的共同侵权,也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明确网购平台中职业刷单群体行为性质与责任目的不仅仅是要打击这些刷单行为,更是要积极引导职业刷单人。
出处
《吉林工商学院学报》
2020年第2期108-112,共5页
Journal of Jilin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