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核算新疆牧区失能老年人居家非正式照护时间成本。方法现场调研新疆牧区335例哈萨克族不同程度失能老年人居家非正式照护时间,运用机会成本法、代理好方法核算并分析不同失能程度老年人所需非正式照护时间成本。结果非正式照护总时间为(5.72±2.11)h/(d·人),其中,轻中重度失能老年人所需总照护时间分别为(4.55±0.72)h/(d·人)、(6.87±0.69)h(d·人)、(10.08±1.28)h/(d·人);按机会成本法(人均可支配收入)核算,照护时间成本为1132.56元/(月·人),其中,轻中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时间成本分别为900.90元/(月·人)、1360.26元/(月·人)、1995.84元/(月·人);按代理好方法核算为952.38元/(月·人),其中,轻中重度失能老年人照护时间成本分别为757.58元/(月·人)、1143.86元/(月·人)、1678.32元/(月·人),远低于东中西部地区。结论新疆牧区失能老年人居家非正式照护时间成本较东中西部地区低,提示政府相关部门在制定居家非正式照护时间成本补偿政策时,应考虑不同失能程度老年人状况,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进行补偿。
出处
《中国老年学杂志》
CAS
北大核心
2020年第8期1754-1757,共4页
Chinese Journal of Gerontology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76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