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法律对高校教育惩戒的概念、性质界定不明,对惩戒的程序、救济制度缺乏规定,导致实践中出现正当程序缺失、学生权益受损。因此亟需采取必要措施加以规制,通过立法明确概念,统一司法判准,尤其是要建立和完善校内申诉制度,以寻求学生和高校权利的平衡。
出处
《高教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7-21,共5页
Higher Education Exploration
基金
202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教师教育惩戒权的立法规制研究”(20YJC880058)的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