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学教师的晋升,是大学教师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大学师资队伍的建设与发展。北洋政府时期公布《国立大学职员任用及薪俸规程令》,初步规定了大学职员晋级的五个基本条件。广州国民政府时期出台的《国民政府对于大学教授资格条例之规定》涉及了大学教员的等级、资格及审查办法等,比较齐全详细,尤其教师的四分法被广泛采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大学及独立学院教员资格审查暂行规程》增加了任教的年限,强调专门著作,把教师资格的审查权收归教育部,对大学教员的晋升资格采取了比较严厉的审查。在大学的实际操作中,如西南联合大学采取了宽松灵活的晋升与评审。民国时期大学教师晋升中的许多问题可以为当今提供有益的借鉴,如应正确看待国外留学经历,重视大学教师的教学水平。
出处
《高教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4期100-103,共4页
Higher Education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