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澄清失实检举控告作出明确规定,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了制度遵循。实践中,应注意把握好诬告陷害行为界定、处理和澄清等三个方面工作,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又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精准认定诬告陷害行为。《规则》规定,"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对诬告陷害行为作出明确界定,有利于引导检举控告人依法有序监督,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
作者 刘翔 刘楠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中国纪检监察》 2020年第8期23-24,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