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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某的行为应定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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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被告人赖某在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派潭下马路路口经营烟花炮竹零售店.2019年1月22日,被告人赖某擅自向他人购买“三无”烟花炮竹一批,并储存在不具备储存爆炸物条件的位于广州市增城区派潭镇佳桐岭村东升四巷61号的民房内。次日,被告人赖某向客户销售该批爆竹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作者 廖胜泉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当代检察官》 2020年第2期48-48,共1页 Contemporary Prosecu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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