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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下班后酒驾被查处,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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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1995年3月,戴某进入某公交公司从事驾驶员工作。2009年1月,双方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戴某成为公交公司的老员工。2019年4月的一天晚上,戴某下班后与朋友聚会,酒后驾车回家,路上遇交警夜查酒驾。经检测,戴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56mg/100ml。
作者 刘业林
出处 《工会信息》 2020年第7期40-41,共2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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