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起,我国开始全面试行留抵退税制度。为了支持先进制造业发展,2019年9月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公布了《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4号,以下简称“84号公告”),增大了部分先进制造业的退税金额,对于符合条件的增量留抵退税额允许在计算时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退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放宽。
出处
《注册税务师》
2020年第1期34-36,共3页
The Certified Tax Ag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