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应急法律中的时间概念实质上是社会面对共时态性威胁的时间整合规范,不同于常态性法律中时间的自然属性,应急法律中的时间具有更强烈的社会动机。在国家风险治理体系的背后蕴含着多元社会主体时间线整合而成的时间系统,不同的时间线互构互动,产生了时间管理上的效率。完善的应急法律体系中应当通过有意识的预设,来减少应对中的时序损耗与时限延迟。本文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规范为切入点,探讨将时效机制纳入应急法治长效建设中,以期利用好应急法律规范,在克服危机实践中掌握时间先导。
出处
《天府新论》
2020年第3期85-92,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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