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会计制度》规定预算会计实施收付实现制为对账创造了便利条件。本文分析了影响经济分类对账的四点主要因素,其中两个因素为预算单位因素,即下属单位无零余额账户因素和提取现金因素,另两个因素为《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因素:一是可以设立"待处理"明细科目,二是规定暂付款项可以不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预算单位两个因素提出增加辅助记录的解决办法,对于《政府会计制度》规定因素提出不采用这两条规定的解决办法。同时提出了财政拨款支出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明细科目支出数额平衡关系公式,举例说明了主要会计事项的处理及形成用于对账的科目汇总表和明细表。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20年第8期67-71,共5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