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探索中完善监督工作,1981年12月,大庸县(永定区前身)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作出决议,号召全县干部群众争当造林的突击手,护林的哨兵,为实现大地园林化而努力。大庸县人大常委会于1980年底成立,当时全县森林覆盖率只有30%左右,生态破坏、水土流失现象严重。县人大常委会一班人清醒地认识到.大庸作为“老少边穷”地区,山地面积大,发展林业是增收致富、发展经济的好路子。县人大常委会积极调查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县人大会议通过了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决议,要求坚决刹住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的歪风,大力造林育林、封山育林。
出处
《人民之友》
2020年第4期33-3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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