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信息化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政府数据开放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在大数据领域的延伸和跃进,其价值日益凸显。然而当前我国政府数据开放面临着数据标准不统一、数据质量难保障、开放组织机制不健全、数据安全形势严峻等问题。追本溯源,主要症结在于我国当前政府数据开放法治化程度不足,无法指导和规范我国政府数据开放工作,阻碍了我国政府大数据发展与应用的深入推进。对此,需要从依法治国战略层面认识政府数据开放法治化的重要性,推动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上下并举,加快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构建统一协调的政府数据开放组织机制,培育社会数据文化氛围,推动实现政府数据开放法治化。
作者
吴太轩
朱建海
Wu taixuan;Zhu Jianhai
出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00-108,共9页
Journal of Fujian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 (Fujian Academy of Governan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互联网商业模式创新的竞争法保障研究”(项目编号:18XFX011)
西南政法大学2019年度学生科研创新项目“消费者权益保护视角下‘大数据杀熟’的法律规制研究”(项目编号:2019XZXS-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