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财会〔2007〕15号)(以下简称《制度》),自2008年1月1日施行至今,助力合作社会计核算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合作社做到了"四有",即有会计、有账簿、有记录、有档案。绝大多数合作社聘请了专职或兼职的会计人员,设置了日记账、总账、明细账、成员账户等,进行必要的会计核算、编制主要会计报表,有的还采用了财务管理软件。
出处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20年第5期43-44,共2页
China Farmers’ Cooperat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