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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锡瑞《春秋》经传“借事明义之旨”辨非

Pi Xirui's Attitude towards Spring and Autu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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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皮锡瑞以“借事明义”概括《春秋》大旨,是一项错误而又有待辨析的学术主张。承认“事”的次要性、工具性和可阙性,不意味必须接受“事”的可伪性。皮氏的举证不能证明孔子和《公羊》作者同样允许“事”的假托,论证欠缺说服力。此外,“借事明义”的观点不见得符合经传的内容,掩盖了《公》《穀》二传也有强调史实的一面,因此不宜把它视作指导经传解读的有效原则。
作者 黎汉基 Li Hanji
出处 《中国哲学史》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33-39,70,共8页 History of Chinese Philosoph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四书学与中国思想传统”(15ZDB005) 中山大学“三大建设”专项资助。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二级参考文献2

  • 1[清]王阉运撰、黄巽斋点校:《论语训·春秋公羊传笺》,长沙:岳麓书社,2009年,第204页.
  • 2C. Fred Alford,Narrative, Nature, and the Natural Law: From Aquinas to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10, p. 99.

共引文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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