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国家治理重心下移,基层治理任务增多,"包干责任制"成为村级组织化解治理压力的重要机制。村级组织内部通过关系型包干、参与式督办、积分制考核与多重化激励等机制保证了治理任务的落实和治理压力的纾解。"包干责任制"实践也带来行政任务社会化和社会事务行政化的乡村治理结构性矛盾,需要乡村治理的技术性与社会性平衡。在理论层面,"包干责任制"是对乡村治理机制研究的丰富,有助于研究者透过此窗口进一步洞悉村级组织运作的内在机制。"包干责任制"虽有行政包干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的痕迹,但其表现出的主体间非契约性关系、权力相对集中、关系型包干、过程干预和多重激励等特点,说明其并非是行政包干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在乡村治理场域的简单复制,而是具有乡土特色的治理创新。
出处
《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161-171,共11页
Prob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党建引领下的农村‘三治’协同机制构建研究”(19CDJ032),项目负责人:魏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