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支持复工复产、稳定经济社会发展,是增强疫情防控成效的必然要求。运城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医保费等政策根据省财政厅文件,自2020年2月起,全市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至2020年6月底;对大型企业等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上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至2020年4月底。全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企业2020年一季度三项社会保险费可延迟3个月缴纳,延迟缴费期内,不征收滞纳金,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预计全市为企业减免养老保险缴费2.99亿元、失业保险1485万元、工伤保险43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