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脸识别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使网络公领域与私领域的界限不断被打破,个体权益的法律保护备受挑战,智能技术的伦理问题不断凸显。媒介伦理中的伤害最小化原则强调,人脸识别技术应该在个人信息、个体权利和个人自由等方面实现对个体权益的伤害最小化。只有将智能人脸识别技术对个人隐私权、财产权和自由权的侵害降到最低,才能更好地发挥智能人脸识别技术对社会的积极作用。
出处
《当代传播》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2期82-84,共3页
Contemporary Communica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现代西方性别正义理论研究”阶段性成果,编号:17BZX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