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水务局,各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办发〔2020〕7号)文件精神,现就疫情期间停征污水处理费(非居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0年第3期29-30,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Beijing Municip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