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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村务协商 推进基层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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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构建村民参事议事、建言献策、凝聚共识的制度框架,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村委会落实、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村务协商委员会协商的"四位一体"基层治理体系。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关键,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独特优势,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
作者 陈峰齐
机构地区 浙江省兰溪市委
出处 《民生周刊》 2020年第7期33-35,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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