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4月2日,瑞幸咖啡自爆严重财务欺诈行为再次引发中美跨境证券监管问题的讨论,中国证监会(CSRC)、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与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分别做出严厉声明与系列反应.中美跨境证券监管合作受制于两国不同的社会制度、证券法律、监管模式和市场成熟度,目前尚未形成系统的、双边一致与标准化的法律依据及执行标准.文章首先较为系统地回顾了中国跨境证券监管合作的已有内容与模式;在此基础上,基于瑞幸事件初步分析并构建了中美跨境证券监管的合作框架,当前中美证券监管合作的潜在难点主要包括如何就中国籍高管开展惩戒合作、如何提高跨境调取审计工作底稿的便利性、缺乏针对其他相关方的监管合作等;最后,对中美证券监管合作框架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展望,以期更好地维护中美证券市场的稳定与秩序,并保护中概股境内外投资者的利益.
出处
《会计之友》
北大核心
2020年第9期6-13,共8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审计机构治理机制与审计质量研究”(7193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