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背景下,C2C电商作为一个新兴行业,许多行业制度还未完善,如税收制度,使C2C电商的税收征管理存在较大问题,造成国家税收的严重流失。本研究以淘宝网为例,对“互联网+”背景下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进行研究,指出其存在有税收征管和稽查体系不健全,税收要素不易确定、税收数据获取的困难和税收信息的不对称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相关法律制度未完善以及纳税人有逃税心理、纳税申报意识不强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界定C2C电商平台的主体和交易对象,确定纳税义务、将税务机关与第三方平台的数据进行资源共同分享,建立适用型、区别型的C2C电子商务应纳税的征收和管理制度以及加强C2C电商平台纳税主体的应纳税意识等对策,以期能完善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制度。
出处
《理论观察》
2020年第4期66-69,共4页
Theoretic Observation
基金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背景下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以淘宝网为例(项目编号:FWDC1704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