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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住所的登记与监管风险及其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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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住所是公民生活或者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主要地点或中心场所。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
作者 潘晓峰
出处 《市场监督管理》 2020年第7期31-35,共5页 MARKET REGU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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